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选聘听证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经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拟组建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现向全旗公开选聘第一批听证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员职责
听证员在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过程中,参与听证活动、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并独立发表评议观点,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二、选聘范围
听证员人选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学者,以及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益组织志愿者、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人员中选聘产生。
三、选聘条件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禁止入选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4月6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及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完整的《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word文件及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等扫描件;
3.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联系人:聂艳
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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