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
组长:刘瑞林
副组长:亢立明、靳威、韩巧瑞、王效忠、高宽、毕肇云
成员:各处室主任、各分校校长、各班班主任
疫情报告人:祁世宏
二、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德育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3.各班主任负责报告每日学生到校情况,核实并说明缺勤原因。
4.住宿部值班教师每日早、中、晚按时核对学生考勤,住宿部值班主任上报学生每日考勤情况,核实并说明缺勤原因。
5.食堂专人负责学生餐前检查,指挥学生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实时查询就餐人数等。
6.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具体措施:
1.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分校校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专职教师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
3.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按规定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进一步传播。
5.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旗教育局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6.办公室负责汇总、报告每日教师到岗情况,核实并说明教师缺勤原因。
7..德育处负责汇总、报告每日学生到校情况,核实并说明学生缺勤原因。
8.德育处组织开展对本校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各班主任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检要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记录,全面掌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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