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原局长武银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5月13日消息,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原局长武银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武银星,男,汉族,年3月出生,陕西府谷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6月参加工作。

年6月至年4月,磴口县协成公社管委会副主任;

年4月至年9月,磴口县协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书记;

年9月至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党校巴盟大专班学习;

年7月至年10月,磴口县公地乡党委书记;

年10月至年10月,磴口县乌兰布和沙区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总指挥;

年10月至年9月,磴口县委办主任;

年9月至年9月,磴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年9月至年11月,杭锦后旗副旗长;

年11月至年7月,杭锦后旗委副书记;

年7月至年8月,杭锦后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年8月至年9月,杭锦后旗委书记;

年9月至年12月,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其间:年9月至年1月,任巴彦淖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政府党组成员;

年12月,免去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职务;

年3月,退休。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贵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包头市纪委监委对东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贵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贵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并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服务对象车辆,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在案款执行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交往密切,收其贿赂,为其在诉讼活动中提供帮助。

冯贵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包头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贵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包头市纪委监委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4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