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关于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杭防指通告〔〕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时起,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乡之间各交通路口继续实行交通管制,城乡之间严禁流动。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及与周边旗县交界路口服务点继续落实原管控措施。应急抢险、保供就医、消防救援等特殊用途车辆和人员正常通行。旗外车辆和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杭锦后旗。有划定风险区地市行程人员建议暂缓来旗。
二、杭锦后旗城区各小区、平房区继续保留一个出入口,城区内人员在落实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但不得离开城区。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等管控人员继续执行原管控措施。广大居民群众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要求,尽量居家,减少外出,进入小区和各类场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主动测温,主动出示“两码一报告”(健康码、行程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错峰购物,错峰取物,相互之间保持“两米线”距离。
三、各包联单位、陕坝镇社区干部要加强对居民小区的管控,继续保留一个出入口,对出入小区人员查验“两码一报告”,赋“黄码”人员和没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一律不得出入,如发现就地管控并向社区报告。
四、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人员(包括一同居家隔离的家属)要严格遵守隔离期间各项防控规定。有序流动的人员,严禁在各集中隔离场所附近逗留,严禁前往居家隔离人员家中探视、串门,严禁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广场舞、合唱、棋牌等聚集性活动。
五、便利店、药店、小超市在严格落实查验“两码一报告”和全面消毒消杀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其余公共经营类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继续暂停营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六、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培训。养老院、监所继续封闭管理。诊所暂不营业。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开放,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七、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教育主管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抗疫成果来之不易,请广大居民群众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支持全旗疫情防控工作。凡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管理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让我们携手行动,守护好共同美好家园。
杭锦后旗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1月26日
来源:杭后融媒
编辑:乔鸿校对:贺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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