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白癜风医院微博 https://weifang.dzwww.com/cj/201711/t20171123_16264512.htm

乌拉特后旗消防救援大队

灾情回顾:4月7日11时52分,乌盖苏木镇和丰村房屋起火,宝音图街消防救援站出动2车10人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大队监督员随警出动,明火于14时15分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该起火灾为当事人违规烧荒引起,大队监督员当即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并做出处罚决定。

大队监督员分析了此次火灾事故的原因,提醒村民群众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杭锦后旗消防救援大队

灾情回顾:年4月1日下午14时许,在杭锦后旗陕坝镇红柳地村2社,赵某某在自家附近私自焚烧秸秆,导致两户受灾,过火面积50平米左右,造成财产受损元。接报后,北环路消防站及时对火灾进行了扑救,并在现场对起进行了批评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赵某某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灾情回顾:年4月1日下午12时许,在杭锦后旗陕坝镇满天红一社即G7高速公路K+处防护栅栏处,白某某在附近水渠内私自焚烧秸秆,造成周边杂草着火,导致高速公路防护栅栏被烧损,造成公共财产受损。

接报后,杭锦后旗消防救援大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训诫,白某某对其焚烧秸秆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白某某给予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严禁在野外烧荒燎埂、焚烧秸杆,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引发火灾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乌拉特后旗消防救援大队、杭锦后旗消防救援大队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814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