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谈杭锦后旗的虚拟产权店铺如何盘活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是虚拟产权店铺。虚拟产权店铺目前有两种概念。

第一种认为“虚拟产权式商铺”是指发展商在销售商铺同时,自己或者通过专门的经营管理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包租,购房者实质上无法实际掌控商铺的销售模式。

第二种认为“虚拟产权式商铺”是指开发商将超市、百货大楼等开放式卖场进行面积概念分割,不划分实质区域销售给多个业主,并在一定期限包租,购房者无法自行经营的商铺销售模式。

通过刚才我们对虚拟产权店铺的概念解读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哪一个定义其中都包括这样的内容,“购房者无法掌控商铺”或者“购房者无法自行经营”的字眼。那么这样问题就来了,“无法掌控”!那么商铺的投资者或是购房人如何实现自己的收益呢,又如何实现投资收益的可持续性呢?

在这里我们要理清一个概念,“无法掌控”这是针对独立的投资个体而言的,实际上在《物权法》中有一个“共有产权人”的概念,虚拟产权商铺的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与所有的投资人形成了事实上的共有产权人的关系,并且符合按分拥有产权的产权所有关系。因此,共同决策成为了实现虚拟产权店铺运营的关键。但是因为虚拟产权店铺投资人人数众多,在整体产权管理、处置上存在意见难以统一,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的现象,所以通过松散的业主意见征集、征询等方式来实现共同决策是难以实现投资收益保障及收益的可持续性的。

就像现在杭锦后旗的[金鼎时代广场]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多名投资人,因为没有建立相应的共同决策机制,而前期商业运营单位又放弃了后续的物业返租,致使整体商业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这样一方面造成了建筑体本身的浪费,另一方面,因为长期无人租赁又使得投资人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那么[金鼎时代广场]的问题如何解决呢?我有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成立[金鼎时代广场]业主委员会,依据每楼层3人的标准选举业主代表,任期3年,每年改选一名。再由各楼层代表共同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行所有业主商铺管理权及处置权。

第二,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执行3人小组(常设机构,任期3年),分别为: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并由业主委员会授权执行3人小组组织建立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小组(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三,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定《业主委员会议事决议章程》《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金鼎时代广场业主委员会决议异议处置办法》等业主委员会制度,并向所有业主公示,在征询业主意见后,通过业主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依例执行。

第四,由业主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牵头选聘社会专业人员成立[金鼎时代广场]临时营销招商办公室。由营销招商办公室负责金鼎时代广场具体招商事宜。对于招商工作可采取承包,合作,以及聘用等方式。

以上就是我对于杭锦后旗多名虚拟产权商铺投资者如何盘活商铺的几点建议。因为版面有限,这里就不详细阐述具体实施细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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