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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内蒙古河套区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河灌总局)原局长、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武银星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
通辽市检察院指控,年至年,被告人武银星在担任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副旗长、旗长,旗委书记,河灌总局局长、巴彦淖尔市副市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其下属、被管理对象等相关人员76人所送款物,折合共计余万元,另有价值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武银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中国新闻网、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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