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巴防指通告〔〕19号)
鉴于当前周边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为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守护好全市经济社会良好的发展形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即日起,包头市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不再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呼和浩特市来返巴彦淖尔市人员仍按照原政策执行。二、凡进入巴彦淖尔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巴彦淖尔市的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其它未规定的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市指挥部年第7号通告执行。三、各旗县区要立即组织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和辖区内各类单位对五类重点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返回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和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排查管控和对二类重点人群(行程码带“*”号人员和有疫情发生地区来返人员)进行排查,坚决做到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管控情况清。四、广大居民群众要密切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