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宜的通知
全旗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切实做好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聚集,方便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现将缴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以上,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无户籍地域限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者都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并按公布的缴费档次自主选择参保缴费。
二、缴费时间
年9月19日至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30截止。
三、缴费标准
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按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的60%核定,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具体缴费档次和缴费金额见下表:
四、核定缴费
(一)核定方式
1.自助核定:正常缴纳全年养老保险费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社保经办机构公布的缴费档次标准,通过税务部门“线上”渠道自行选择档次并缴费,无需到窗口核定。2.窗口核定:缴费不满一年、新参保人员、原已办理一次性缴费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政务服务中心5楼社保窗口核定缴费金额后按自助缴费方式缴费。
(二)缴费方式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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