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助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现就查处的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乌拉特中旗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石朝鲁违规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并索取财物问题。年至年,石朝鲁利用担任乌拉特中旗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索取财物。同时,石朝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年12月,石朝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刘青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问题。年5月,刘青在磴口县水源地新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受投标公司请托,违规向评审专家递条子、打招呼,帮助某投标企业在评标过程中获益。年5月,磴口县纪委监委给予刘青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三、杭锦后旗民政局殡葬服务中心主任肖磬榕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年,杭锦后旗民政局殡葬服务中心采购三台火化炉。年至年,火化炉设备公司负责人丁某先后3次向肖磬榕赠送礼金共计元。年6月,肖磬榕赴外省参加殡葬博览会,接受丁某元礼金。年2月,杭锦后旗纪委给予肖磬榕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款元上缴国库。
以上案例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矩、追逐个人利益、触碰纪法底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地区形象”的理念没有完全入脑入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很好地践言践行。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政治责任。特别是要聚焦市委“五高”奋斗目标、“四区”发展定位和“两个基地、四个产业集群”重点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抓在手上、记在心上、落在行上,努力营造全市平稳健康的发展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国之大者”,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大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来源: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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