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扎实落实随案发放“三个规定”监督卡制度,“三个规定”监督卡随案送达每一位当事人。
随案发放“三个规定”监督卡制度,分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监督卡》和《落实“三个规定”随案监督表》两项内容。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监督卡》在背面载明的“三个规定”监督事项,为当事人明确了主要监督范围。同时,公布了监督意见、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地址,让当事人了解正确的反馈途径,方便当事人的投诉。
《落实“三个规定”随案监督表》由承办人员填写并订入案卷,监督表主要包括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领导干预查收案件情况(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本院离退休人员带离案件执行回避情况。本院派驻纪检纪检组接收到监督卡和监督表反馈信息后,将根据线索进行调查,对反映属实的违法违纪问题,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
随案发放“三个规定”监督卡制度的实施,将案件当事人的监督权贯彻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由被动监督变为主动接受监督。对防止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确保办案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有重大意义。
文字:梁晓娟
审核:安水兰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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