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磴口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立体化工作模式,联合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建设的百亩“公益诉讼植被恢复基地”近日落成。

“公益诉讼植被恢复基地”位于磴口县防沙林场二十里柳子作业区,基地占地面积亩。该基地的建成主要是针对破坏环境资源领域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无法在原址恢复生态环境或当事人不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行政主管机关代为履行植被恢复需要异地补植时而建立。该基地的建成有利于对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的当事人从轻处罚,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既惩治了犯罪,保护了环境,又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更多的人,让公众切身感受绿水青山的来之不易。

“公益诉讼植被恢复基地”的建成既可以提高社会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又能加强群众对生态恢复的参与度,确保“异地补植”和生态恢复落到实处,从而使磴口县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守护绿水青山上迈出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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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来源:巴彦淖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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