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M营销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jdsshang.com/shenghuo/25628.html

自中央办公厅《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实施以来“以下简称《规定》”,天峨县严格执行《规定》中“三严两调一免”六种“下”的措施,疏通领导干部下的渠道。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制度。坚持工作前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年底将下一年度到龄退休干部的名单排列出来,采取“销号”方式督促其按时退休。对未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通过停止核拨到龄干部工资方式促其办理,至干部退休手续办结后,再根据规定标准为其核发退休费。同时,对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县委准予提前退休。自《规定》实施以来,到龄免职退休17人,准予提前退休8人。

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届满离任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个任期”的规定,在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中,对已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对年纪偏大,干不满届的,原则上也不再提名担任领导职务。今年,天峨县在乡镇党政班子换届中任期届满离任1人,因年纪偏大不再提名1人。同时,在调整县直单位领导干部时,在同一职务任职满10年的,必须进行交流。

三是严格执行问责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天峨县结合实际,细化清单,列出九种予以问责的情形,划出“下”的“硬杠杠”。针对脱贫攻坚重任,特细化了脱贫攻坚失职不力问责事项。建立谈话提醒、函询等制度,对存在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自《规定》实施以来,提醒2人,函询1人。

四是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结合区市相关规定,分4类细化出13种“下”的情形。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

五是调整不能正常履职干部。对干部因健康原因一年以上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及时进行调整。1-10月,全县调整因个人原因不能正确履职干部2人。同时,对干部个人认为自己不能适应岗位,主动要求转任非领导职务,或者降低职务的,也进行适当调整。

六是执行违纪违法干部免职制度。对违纪违法干部,从严查处。对工作造成重大失误,但又不构成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给予免去现职,安排下一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1-10月有3名干部因违纪被免职。

(作者:天峨县委组织部田余茂)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55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