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杭锦后旗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杭防指通告〔〕8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10月14日陕坝镇范围内区域核酸检测所有结果全部出具后,人员有序流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陕坝镇行政区内人员在落实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前提下,持包联单位发放的本轮区域核酸检测“核酸已采”标识,方可出入小区,在陕坝镇行政区内有序流动。各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社区、包联单位24小时查验出入小区人员的核酸已采样标识;进入小区人员需扫场所码。对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核酸已采”标识的,包联单位要进行信息登记,按照杭防指通告〔〕87号执行进行相应管控。
二、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持本轮区域核酸检测“核酸已采”标识正常上班,学校继续停止线下授课。
三、高速出口和进出陕坝镇各交通路口继续实行交通管制,城乡连接道路继续封闭,陕坝镇之外的其他乡镇按照杭防指通告〔〕87号实行封控管理。除参与应急保供、核酸检测的车辆外,任何车辆、人员不得进出陕坝镇,特别是与陕坝镇相邻乡镇的村社人员,严禁流动互窜,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尽量居家,减少外出,有序流动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主动测温、主动扫场所码、主动出示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遵守一米线、保持安全距离。
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全旗居民群众在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支持全旗疫情防控工作。凡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后续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杭锦后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年10月14日来源:杭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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