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命案积案侦破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检举揭发,最大限度净化社会环境,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临河区公安局决定对以下2名重大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开悬赏通缉,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线索,如发现以下在逃人员有关情况的,请及时联系临河区公安局“追逃办”(联系①刘警官、刘警官)或拨打,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个人或者单位,公安机关将根据情况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奖励。公安机关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为在逃人员潜逃提供条件的,一经查实,依法予以严惩。同时正告在逃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一、刘豹,男,年1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15282701X,户籍地: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黄河镇三角城一组,涉嫌故意杀人罪。简要案情:年9月11日下午,刘豹在临河区原黄羊镇“东方红饭店”附近持刀将杜某某杀害后潜逃。

刘豹

二、李志江,男,年4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15280104,户籍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民村二组,涉嫌故意杀人罪。简要案情:年8月15日,李志江在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民村二组自己家中持刀将妻子陈某某杀害后潜逃。

李志江

临河区公安局

年4月8日

来源:临河区公安局、包头新闻网-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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