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进返杭锦后旗通行报备的通告

(杭防指通告〔〕99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护广大居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进返杭锦后旗通行报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备内容

凡巴彦淖尔市外进返杭锦后旗的所有货车司乘人员,以及杭锦后旗企业(货主)等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提前向主管部门、所属乡镇(社区)进行车辆行程申报,未获申报批准的不得进入杭锦后旗。货车司乘人员在落地后,严格执行巴彦淖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控措施。

二、通行程序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报备通行。

1.市外进返杭锦后旗的货车司乘人员,要主动向所属企业(货主)提前报备行程。

2.由企业(货主)填写报备表,并经主管部门、所属乡镇、社区同意后,加盖企业(货主)公章,将报备信息表拍照推送至我旗入境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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