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14日,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静义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包庇罪一案,向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以姚静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犯罪地在包头市。该案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依法指定,由杭锦后旗公安局侦查终结。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协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由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黑社会组织盘踞在包头市青山区十余年,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长期以开设赌场为业,多次组织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包庇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得非法收益近亿元。严重危害了包头市、青山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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