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山西确定高速路车辆救援收费标准
近日,据消息称,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速公路道路清障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自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通知规定,拖车服务按照作业里程计费,根据不同车型,拖行10公里以内收费标准最低元/车·次,最高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超1公里加收标准最低10元/公里,最高35元/公里。吊车服务按次计费,上限收费标准最低元/车·次,最高元/车·次。拖车、吊车服务收费标准实行上限管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不超过规定的最高上限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外,通知还对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健全救援服务体系、健全救援服务体系、严格明码标价制度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山西省通过政策手段将高速救援费用透明化、制度合理化,能够有效杜绝天价救援事件的发生,值得其他省份推广。
内蒙古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巴彦淖尔省道S线K+——K+(园子渠桥至黄济渠桥)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为确保杭锦后旗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通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路段发生泄露、渗漏等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旗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实际情况,现将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通行情况公告如下:
1.禁行路段:省道S线K+——K+(园子渠桥至黄济渠桥)路段,总长5.3公里。
2.禁行车辆:在禁行路段内禁止装载国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版)所列物品,以及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有毒有害农药、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3.实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12月3日起)起。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危化车限行解除
为全面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危化品运输企业服务、发展环境,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和车辆权益,为切实加强对危化物品运输车辆管控工作,拟对危化物品运输车辆限行管控措施予以调整:
一、从年12月25日起,危化物品运输车辆可在鄂托克前旗境内的G国道、省道S线、省道S线、察盐一级公路、通城线、城三线、昂城线可全时段通行,敖东高速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年第29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凌晨12:00-次日6:00禁行)。
二、各危化品运输企业应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的突发性、危害性,要根据限行管理规定和要求,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避免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公路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全面提高思想警惕,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筑牢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屏障。
三、危化物品运输企业负责人要从源头上加大对所属车辆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基础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清理车辆违章,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并同步加强GPS动态监控系统的安装与监管。
四、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的规律与特点,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依托各执勤点,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积极组织民警在重点路段对危化品运输车辆严格落实“七必查”措施,严把路面安全防控关,
注:本通知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剧毒、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具体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确定。
广东开平:城市主干道桥梁危化品限行
近日,广东开平市发布最新危险品限行措施,12月15日起实施,请看通知原文:
素材来源于网络,侵删。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2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