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市继续全面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保险对象
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截止年4月18日(含)前、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由政府出资为每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市民政局已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合同,统一办理了投保手续,被保险人无需办理投保手续,如发生意外,即刻报险,医院医治以便理赔。
承保范围
保险年度,全市区域内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负责。
保险责任
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治疗,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走路摔倒、磕碰、高空坠物、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发生的意外伤害。
保险金额及保费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诊疗、住院诊疗的给付标准为:总保险金额元/人,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额元,意外伤害医疗费(包括门诊和住院)元。意外医疗门诊,对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给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扣除元免赔额后,给付比例70%,单次给付限额元。
报险方式及联系电话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时,可在事故发生后拨打理赔服务专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理赔方式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承保范围所在地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分支机构收到齐备的理赔申请资料后,5到10个工作日内履行支付保险金。
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监督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临河区民政局-
杭锦后旗民政局-
五原县民政局-
磴口县民政局-
乌拉特前旗民政局-
乌拉特中旗民政局-
乌拉特后旗民政局-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年6月17日
来源:巴彦淖尔民政
编辑:党琦
校对:王鑫
审核:陈焕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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