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路公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沿黄公路进行封闭,具体封闭路段如下:
1.沿黄公路临河到五原方向,临河五原交界处设卡封闭;
2.沿黄公路临河到磴口方向,临河杭后交界处设卡封闭;
以上路段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进行封闭,路段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请过往该路段的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并提前绕行。因公路封闭给周边单位和个人带来的影响或不便,敬请广大社会群众给予支持与谅解。
黄河堤防公路交管大队
年1月28日
28日晚18时起临河区部分道路封闭管理
1月28日,临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对全区部分道路封道绕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从年1月28日晚18:00起,对全区部分道路进行封闭管理。
具体实施封闭的道路为:
一、省道S(沿黄线)东西两侧与五原县和杭锦后旗交界处封闭。
二、县道X临白线与杭锦后旗交界处封闭。
三、县道X临份线与乌拉特中旗交界处封闭。
四、省道S(陕五北路)两侧与五原县和杭锦后旗交界处封闭。
五、旧国道与五原县交界处封闭。
六、县道X(干乌线)与杭锦后旗交界处封闭。
七、县道X(团黄线)与杭锦后旗交界处封闭。
八、县道X(五新线)与五原县交界处封闭。
九、国道绕城线与五原县交界处设检查点;国道狼山收费站设检查点;国道与磴口县交界处设检查点;省道S(临陕线)与杭锦后旗交界处设检查点。
十、其余与周边旗县相接的乡、村道路均进行封闭管理。
去往五原县方向车辆请通行G6高速、国道绕城线;去往乌拉特中旗车辆请通行国道;去往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车辆请通行省道S(临陕线);去往磴口县方向车辆请通行G6高速、国道。
请封闭路段范围内居民及周边企业、商户等合理选择出行路线,途经封闭路段来往车辆按指定通行路线绕行,望社会各界予以理解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于1月25日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乌拉特中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通过航空运输输入我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乌拉特中旗机场定于1月31日(正月初七)开始停航,暂时取消后续所有进出港航班。具体航线为:内蒙古通航执飞的HL/90航班(至包头往返航班)、HL/86航班(至巴彦淖尔往返航班),以及亚捷航空执飞的G/66(至呼和浩特往返航班)。航班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此期间因为航班取消给广大乘客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我们承诺将全额退还旅客已订购机票费用。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望广大乘客理解并全力支持配合,共同做好预防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关于机场旅客大巴临时停运的通告
根据《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命令第1号》中第三条“临时封闭高速公路、国道部分入口,停运客运班车和公交车”之规定:自年1月28日起,巴彦淖尔机场旅客大巴临时停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予以谅解。
特此通告。
附: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命令第1号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命令
第1号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自治区于1月25日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面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市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对来自外地特别是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各类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登记,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如有发热症状的人员,严格按要求分诊治疗,并做好跟踪监控工作。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发挥好街道社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联系服务群众的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网络。采取多对一、人盯人的方式,对辖区及外来人员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实行全面排查、动态管控,情况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坚持发动群众、群防群控,管好自己的村、社区,减少人员流动。
三、强化交通运输管控。交通运输、民航、铁路等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开展体温筛查、卫生检疫,对可疑发热病例,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临时封闭高速公路、国道部分入口,停运客运班车和公交车,停飞经停巴彦淖尔航线,最大限度降低传染源输入风险。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控。公共场所要全面实行“一日一消毒”措施。临时关闭市内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网吧、景区、KTV、洗浴中心、健身房和宗教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停止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文体活动,取消城乡集市、展会、灯会、节庆、宗教活动等群众性聚集活动,餐饮企业不得接待群体性聚餐,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
五、加强群众自我保护。对群众自发组织的婚丧嫁娶宴会等群体性集会活动,一律劝阻取消或延期举办。商场、医院、饭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一律戴口罩上岗。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尽量减少外出、出行戴口罩,市场主体要落实好责任,未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大生产生活品的调运保障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做好生产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临时关闭市内所有活禽及动物交易市场,严厉打击非法猎杀和贩卖野生动物行为,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巡查力度。工业企业开复工要向经信部门报批。
七、加强流调、管控工作。以旗县区为单位,健全充实流调队伍,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严格实施医学隔离观察。实行县包镇、镇包村干部包联责任制,苏木乡镇、社区街道干部全部返岗,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管控工作。
八、全面加强诊疗工作。规范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强化防护、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可疑病例的检测、筛查工作,确保病例及时登记报告。医院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安全,严防交叉感染。
九、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好疾病预防知识普及,倡导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通过媒体专栏、专家解读、防控手册、公开信、微视频、乡村大喇叭等方式,加强社会面的舆论引导。加大网络舆情管控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全面报道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谣言引发社会恐慌。
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保障好当前急需的检测设备、实验试剂、防护物资等采购经费支出。优化防控工作所需物资采购流程,科学统筹调度,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及时到位。对于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十一、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1月27日起,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级党政办公部门、卫生健康、公安交警、交通运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宣传网信、文化旅游等与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直接相关的公职人员提前结束假期,返回工作岗位。
十二、加强督查问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各旗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此命令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细化实化具体措施,迅速开展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的举措和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年1月27日
来源:黄河堤防公路交管大队乌拉特中旗通用机场
编辑:韩宇
校对:刘曼容屈加曼
审核:马若晗
欢迎提供各类线索
欢迎把您遇到的突发事、现场事、感人事(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您认为有意义的事儿)都可以反馈给我们,可以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1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