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标的,大情义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一句话都可以暖人心,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呢?近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执行局第四团队的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并将元案款送到了当事人家中,这是我院深入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以来,为“六稳”“六保”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又一个具体体现。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之前,案件调解达成的协议是付某于年起,每年给付段某转包费元,给付时间为每年的10月30日前,可是付某却每年以各种理由拖延给付,无奈之下,段某只能将此案转入执行程序,希望法院能帮助实现他的权益。段某已是耄耋之年,行动不便,且家中还有老伴需要照顾,在了解这一情况之后,执行第四团队的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被执行人付某,将法理和情理结合起来为其耐心讲解清楚,之后,付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拿到元的案款之后,便立即驱车赶往申请执行人段某家中,将元的案款送到了手中。段某拿到案款之后,热泪盈眶,激动的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说到:“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们老两口这行动也不方便,你们能直接把钱送到家里来,真是麻烦你们了,谢谢你们的体贴与关心,你们真是人民的好公仆啊!”

这虽然只是执行法官的最寻常的举动,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却是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践行司法为民,我们一直在路上。

(文/杨杰)

来源: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原标题:《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寻常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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