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立足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风建设,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01在行政审批方面,提高服务意识,规范审批程序
根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审批制度,突出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决定。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分别从法定的60日、30日的审批时间压缩到30日、15日;环评专家评审费用不再由企业承担,而由分局挤出业务经费来支付,3年多来为企业减负60多万元;确立了环评审批从政务窗口受理、分局业务部门预审、再到专家评审、最后集体研究的审批程序,避免了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对大项目的环评审批采取提前介入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使企业少走弯路,力求每个审批能够一次性通过;在具体的审批事项上既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操作,同时对那些该豁免的项目坚决予以豁免、该告知承诺审批的坚决按告知承诺的要求办理。
02在行政执法方面,严格办案程序,突出集体审议
建立了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方面的一系列制度,突出专业审核(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审核)和集体研究决定;违法查处严格按照执法中队调查取证、执法大队审查、执法监督股审核、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的办案程序进行;最终的处罚决定由案件审理委员会9人集体商量决定,并在决定的文书和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坚决杜绝案件处罚由个别人说了算、特别是主要领导说了算的问题;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以督促整改为主,一般不予处罚;启动处罚一般是三种情形:上级部门交办的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问题,多次督促或长期(甚至几年)督促未整改的违法问题。另外,对被处罚对象施以执法救济: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一般不予处罚;确实需要处罚的,也尽可能按照从轻、减轻原则进行处罚;下达处罚后,对罚款数额大的、企业负担确有困难的,一般采取分期或延期的方式缴纳;案件处理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执法网络系统、司法行政网络系统、政务平台系统进行备案、公示等制度。—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环保处罚案件共计件,罚款总额万元(年万元,、年万元、年万元),案件数量和罚款额为全市7个旗县区最少。年行政处罚案件27件、罚款.05万元,收回罚款.55万元(当年罚款收缴.05万元,历年罚款收缴20.5万元)。
03加强作风建设,廉政执法,助力发展
建立了4大类20多项党务、政务、财务、执法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突出民主决策、集体研究决定,从制度上严禁“吃拿卡要”、“关系执法”、“好处执法”、“徇私枉法”等问题的发生;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了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大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暗查暗访、无人机航拍、在线监控核查、“四不两直”等监管形式;从年11月开始,为下乡执法人员发放误餐补助(每人每天40元),杜绝了过去执法人员查到哪、吃到哪的问题。
END供稿:杭锦后旗分局
编辑:钱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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