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直中小学、镇中心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进一步规范杭锦后旗中小学招生行为,按照《年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杭锦后旗生源数量及分布的实际情况,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和“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的原则,划定了全旗各中小学的招生服务片。年秋季,全旗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可全部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校招生数额
年全旗小学毕业生人,其中城区人,乡镇人(其中双秀48人)。初中计划招收38个班,其中:杭五中12个班;杭六中12个班;陕坝中学12个班;双秀实验学校2个班。平均班容量约44人,最大班容量不超过50人。
年全旗适龄儿童入小学人,其中城区人、乡镇人。城区小学计划招生30个班。其中:奋斗小学6个班;西城小学6个班;北二小学6个班;实验小学6个班;陕坝小学6个班。平均班容量约44人。镇中心校按原则在服务片内招生。
二、学校服务片划分
根据各中小学布局和生源的实际,按社区及原居民区划分了各学校服务片。
(一)初中
1.杭锦后旗第五中学招生范围:
(1)户籍属陕坝镇、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陕坝镇城区中山路以西、三线路以北(包括:北三街、邮电街、南二街、南三街、西马路街、西二街、西沙壕街、林工街、西郊街、糖厂街)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2)户籍、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沙湾村、交通村、城西村、大顺城村、永利村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3)户籍属杭锦后旗陕坝镇以外的其他乡镇,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陕坝镇城区中山路以西、三线路以北(包括:北三街、邮电街、南二街、南三街、西马路街、西二街、西沙壕街、林工街、西郊街、糖厂街)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2.杭锦后旗第六中学招生范围:
(1)户籍属陕坝镇、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陕坝镇城区中山路以东、陕临路以北(包括:统建街、南马路街、塞上街、东二街、北二街、北桥街、建设街、胜利东路街)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2)户籍、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原光荣(民乐村、高峰村、红太阳村、春光村、赤峰村、满天红村、账房村)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3)户籍属杭锦后旗陕坝镇以外的其他乡镇,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陕坝镇城区中山路以东、陕临路以北(包括:统建街、南马路街、塞上街、东二街、北二街、北桥街、建设街、胜利东路街)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4)招收3所农村学校(黄河、太阳庙、蛮会中心校)的小学毕业生。
3.陕坝中学招生范围:
(1)户籍属杭锦后旗、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陕临路—三线路以南(包括:新建街、公园街、今日新居街、团结街)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2)户籍、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原五星(永华村、中南渠村、红星村、园子渠村、中胜村、红柳地村)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3)杭锦后旗旗外户籍、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陕临路—三线路以南(包括:新建街、公园街、今日新居街、团结街)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4)招收6所农村学校(头道桥、查干、二道桥、团结、召庙及沙海中心校)的小学毕业生。
4.杭锦后旗旗外户籍、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陕临路—三线路以北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根据当年各片区的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的容纳量调整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5.双秀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招收本校六年级毕业的全部学生。全旗范围内学生可选择就读双秀实验学校。
(二)小学
1.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龙宝西街以南、将军路以西、迎宾街(陕临路)以北、健康路以东,包括(南三街、南马路街、西马路街、南二街、龙宝街南)的适龄儿童。
2.北二小学招生范围:
北桥街、北三街、西二街、北二街、邮电街、龙宝街北及红太阳1-8组、满天红村、账房村的适龄儿童。
3.奋斗小学招生范围:
将军路以东、工业路以南、陕临路以北,包括(塞上东街、统建街、河旭街、建设街、胜利东路街、河酒路街、甘泉街)以及春光1-7组、红太阳9-16组、民乐村、红星村(陕临路北)的适龄儿童。
4.西城小学招生范围:
西沙壕街、西郊街、糖厂街、林工街、新建街(泵站以西包括永华村)以及大顺城村、交通村、城西村、永利村、沙湾村的适龄儿童。
5.陕坝小学招生范围:
公园街、新建街(泵站以东)、今日新居街、团结街、五星、光荣(需住宿)的适龄儿童。
6.双秀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招收三道桥镇顺利村、热水村、胜利村、长庆村的适龄儿童。全旗贫困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福利性双秀实验学校。
7.各镇中心校
各镇中心校招收原服务片内学生。
三、工作职责及具体要求
(1)各学校要按照教育局安排部署,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服务片内学生按时入学。
(2)年秋季将按照《巴彦淖尔市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进行分班,各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和其他名目的尖子班;按照《巴彦淖尔市年中小学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杭六中可在全旗范围内招收足球特长生(女生)10名,陕坝中学可在全旗范围内招收篮球特长生,资格认定由体卫艺股负责。其他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招收非本校服务片内的特长学生,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和校长在全旗通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和校长本人年度考核降一档次。
(3)旗直小学根据各片区生源实际情况在划片的基础上,学位不足的学校可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近调整学生,但各校不以任何理由跨片得招收生源不足学校片区内的学生,以确保各校生源相对均衡不出现大班额。同时,各旗直小学不得招收杭锦后旗中心校学生,对产生校外住宿的,要追究校长责任,学生不予建立学籍。
(4)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原则上不招收旗外户籍学生,进城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子女要求来杭锦后旗就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可按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办理: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监护人有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产权证以及租赁费收据凭证)。三是提供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返乡人员子女、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指定的乡镇学校或陕坝镇中小学就读。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在管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5)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遵照《巴彦淖尔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精神,协调安排到相应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6)属杭锦后旗旗内户籍,民族为蒙古族、回族的学生协调安排到相应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四、具体时间安排及说明
因今年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29日,凡在8月20日前未提交证件验证或进行复核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将由教育局指定到招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就读,一经指定入学学校,不再进行验证或调整。
1.小学:
(1)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应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的小学就近入学,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服务片招收新生,严格审核本校服务片内适龄儿童的户籍和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户籍和房屋产权证变动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前),儿童免疫接种证等,同时进行学生注册登记(按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注册登记内容要求)。一要保证服务片内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入学,二要保证每班的班容量不超过自治区规定人数。
(2)旗直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教育局教育股向服务区片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签发入学通知书(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印制)。
2.初中:
(1)小学毕业生应到原毕业小学接受入学资格审核。教育局教育股负责审核旗直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和学生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户籍和房屋产权证变动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前)、家长身份证等,并按各初中学校服务片分配学生、统一阳光分班。
(2)房屋产权是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在分配完提供学生父母房屋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分配,如果剩余学位不能满足分配需要,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其他学校。
(3)年12月31日之前未交工的新建、在建小区(包括回迁户)家庭的适龄儿童,根据片区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分配到服务片内的学校或周边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4)购买二手房家庭的适龄儿童,购房日期(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日期为准。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房屋,不能凭个人之间的买卖协议作为变更依据,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使用)截止到年12月31日之前满1年的,分配到服务片或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不满1年的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5)旗直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初验工作已经完成,符合相应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不再验证,其余证件不齐全的采取入户调查和二次验证的方式进一步确认。各校六年级学生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的时间统一为8月25日。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杭锦后旗教育局
杭锦后旗教育局
年8月20日
来源:杭锦后旗教育
编辑:乔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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