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即将到来,新学年的开学季也将马上开始,年,杭锦后旗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如何“阳光分班”,请随小编一起看过来↓↓↓
一、“阳光分班”分配原则
按照《年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杭锦后旗生源数量及分布的实际情况,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的原则,划定全旗各中小学招生服务片。年秋季,全旗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均可全部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二、各校招生分配名额
年,全旗小学毕业生人,其中城区人、乡镇人(双秀40人)。初中计划招收38个班,其中杭五中12个班、杭六中12个班、陕坝中学12个班、双秀实验学校2个班。平均班容量约45人,最大班容量不超过55人。
年全旗适龄儿童入小学人,其中城区人、乡镇人。城区小学计划招生30个班,其中奋斗小学6个班、西城小学6个班、北二小学6个班、实验小学6个班、陕坝小学6个班。平均班容量约50人。镇中心校按原则在服务片内招生。
三、初中学校服务片划分
1.杭锦后旗第五中学招生范围:
(1)户籍属杭锦后旗,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陕坝镇城区中山路以西、三线路以北(包括北三街、邮电街、南二街、南三街、西马路街、西二街、西沙壕街、林工街、西郊街、糖厂街)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在此片区内,户籍属杭锦后旗以外的毕业生调整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2)户籍、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沙湾村、交通村、城西村、大顺城村、永利村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2.杭锦后旗第六中学招生范围:
(1)户籍属杭锦后旗,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陕坝镇城区中山路以东、陕临路以北(包括统建街、南马路街、塞上街、东二街、北二街、北桥街、建设街、胜利东路街)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2)户籍、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原光荣(民乐村、高峰村、红太阳村、春光村、赤峰村、满天红村、帐房村)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3)招收4所农村学校(杭二中,头道桥、查干及太阳庙中心校)的小学毕业生。
3.陕坝中学招生范围:
(1)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陕临路—三线路以南(包括:新建街、公园街、今日新居街、团结街)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2)户籍、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属于原五星(永华村、中南渠村、红星村、园子渠村、中胜村、红柳地村)的学籍在陕坝镇城区小学的毕业生。
(3)招收6所农村学校(杭三中,黄河、团结、蛮会、召庙及沙海中心校)的小学毕业生。
4.双秀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招收本校六年级毕业的全部学生。全旗范围内学生可选择就读双秀实验学校。
四、小学服务片划分
1.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南三街、南马路街、西马路街、南二街、龙宝街南。
2.北二小学招生范围:
北桥街、北三街、西二街、北二街、邮电街、龙宝街北及光荣(走读)。
3.奋斗小学招生范围:
塞上街、统建街、河旭街、建设街、胜利东路街、河酒路街。
4.西城小学招生范围:
西沙壕街、西郊街、糖厂街、林工街、新建街(泵站以西)。
5.陕坝小学招生范围:
公园街、新建街(泵站以东)、今日新居街、团结街、光荣、五星的适龄儿童。
6.双秀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招收三道桥镇顺利村、热水村、胜利村、长庆村的适龄儿童。全旗贫困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福利性双秀实验学校。
7.各镇中心校招生范围:
各镇中心校招收原服务片内学生。
五、特殊招生权限
(1)体育特长生招生权限。按照《巴彦淖尔市年中小学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杭六中可在全旗范围内招收足球特长生(女生)10名,陕坝中学可在全旗范围内招收篮球特长生,资格认定由体卫艺股负责。其他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招收非本校服务片内的特长学生,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和校长在全旗通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和校长本人年度考核降一档次。
(2)旗直小学合理分流权限。旗直小学根据本片区生源实际情况,学位不足的学校可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近调整学生,但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跨片招收生源不足学校片区内的学生,以确保各校生源相对均衡,避免出现大班额。同时,各旗直小学不得招收我旗中心校学生,因私自招收而产生校外住宿的,要追究校长责任,同时该生不予建立学籍。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权限。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原则上不招收旗外户籍学生,进城务工或外来经商人员子女要求来我旗就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监护人有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产权证以及租赁费收据凭证)。三是提供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籍基本信息表。返乡人员子女、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指定的乡镇学校或陕坝镇中小学就读。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在管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4)军人子女就读权限。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遵照《巴彦淖尔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精神,协调安排到相应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5)少数民族子女就读权限。属杭锦后旗户籍,民族为蒙古族、回族的学生协调安排到相应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六、“阳光分班”实施办法
根据《杭锦后旗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的实施办法》,“阳光分班”坚持四个原则:即属地管理原则、公开原则、均衡原则、全体原则。“阳光分班”工作由旗教育局运用分班软件,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阳光、透明,事先公布分班方案,事中公开分班过程,事后公示分班结果。全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全程参与和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分班坚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学习能力、家庭情况、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来源:杭锦后旗教育
编辑:杨雅康校对:马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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