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推荐名单公示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民模评组发〔〕1号)要求,经各旗区、有关单位自下而上评选推荐和市委第35次常委会议研究,共推选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9个、模范个人26名。现将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从年7月11日至7月15日。
二、受理方式
1.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鄂尔多斯市评选推荐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人员和内容将严格保密。
2.受理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3.联系方式
联系—
电子邮箱:ordosscjb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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