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自己是杭锦后旗本地人,感觉农村农民的土地流转速度不是很快,比例不是很高,希望旗里能够重视一下。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回复:
一、基本情况
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8.8万亩,其中,流向农业企业15家,流转面积1.8万亩,占21%;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31家,流转面积3.97万亩,占45.3%;流向家庭农场4家,流转面积0.87万亩,占10%;流向农户户,流转面积2.08万亩,占23.7%。截止目前,全旗累计流转土地面积5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0%;流转总户数2.9万户,签订流转合同2.2万份,合同面积41.1万亩。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18万亩,占32%;流向家庭农场2.7万亩,占4.8%;流向农户35.25万亩,占62.9%。流转土地千亩以上规模化经营的56家,经营面积14.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5%。
二、我旗土地流转政策执行情况
1、政策的制定出台情况
为规范引导全旗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年,我旗制定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发号);年,我旗制定了《杭锦后旗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杭政办发号)从创新流转形式、政策扶持、健全流转体系和行为监管上规范和促进我旗土地流转工作。
2、土地流转机制和体系建设情况
为做好土地流转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纠纷调处等工作,我旗在经管局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各镇、农场设立了流转服务所、在各行政村设立了流转服务站,建起了旗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三级服务机构主要开展信息发布、合同鉴证、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鼓励各镇、农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灵活采用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流转方式把老弱病残户、外出打工户、经营能力差的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流转给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种植大户或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和养殖大户,加快推进土地有序流转。
3、土地流转监管和保障情况
一是旗流转服务中心向镇村流转服务机构提供自治区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样本,并向农户宣传无论是农户与农户之间还是企业与农户之间,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避免出现矛盾纠纷。
二是各级流转服务机构指导农户签订流转合同时,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流转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切实维护农民的经营自主权。
三是各级流转服务机构建立了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申请、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是各级流转服务机构建立了土地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配备人财物等资源,保障了土地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正常运转,及时解决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目前存在问题
由于近年国家惠农政策好,农产品市场价格高,种地农户收益相对较好,存在个别村社农户不愿流转土地的现象。农户与流入方之间因价格原因形不成流转意向,农户亩均地的流转价格由往年的-(元)增长至今年的-(元)。加上土地经营人工成本高,个别村社的个别农户不愿流转土地,形不成连片规模耕种经营,造成土地流转缓慢,但相对来说,我旗的土地流转从规模和数量上已走在前列。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将按照旗政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充分利用党中央提出的“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精神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顾虑,放心流转,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
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流转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及时提供土地流转信息;镇土地流转服务所做好土地流转指导和引导工作,协调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牵线搭桥、依法办理土地流转手续,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旗流转服务中心做好协调服务和纠纷处理等工作。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培育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典型。将涉农项目资金重点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大户和合作社及企业倾斜,激发农户和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同时,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统筹安排。一方面完善农民转移就业培训机制,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为土地流转和农民转移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方面全面对接城乡社保体系,引导放弃经营土地的农民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购买养老保险,解决后顾之忧。一方面探索通过企业、种养大户和政府三方出资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机制,尤其要解决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让他们放心的流转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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