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杭锦后旗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观摩公开审理被告人高峰职务犯罪一案。

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峰,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93.14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滥用司法权利、徇私舞弊,损害司法公信力,同时严重损害国家声誉,造成恶劣影响,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高峰表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当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全面启动。此次庭审旁听观摩活动,是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环节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选取代表性强、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以身边的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干警汲取深刻教训,坚守初心使命,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达到以案释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的目的。

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是一堂生动鲜活、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课,要从中汲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严守党纪国法,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

来源: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原标题:《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杭锦后旗人民法院组织干警现场观摩职务犯罪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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