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管理,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近日,杭锦后旗司法局陕坝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学习中,张喜平所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文进行了逐条逐字的学习和讲解,并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按时汇报本人思想动态,并按时上交书面思想汇报。

会议强调,一要端正态度,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二要提高认识,要加强学习,尤其是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三要放下包袱,加强矫正小组间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提高改造效果。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制度,使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其遵纪守法的意识,强化了法治观念,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奠定了法治基础。

来源:杭锦后旗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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