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年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3月31日结束,目前尚有部分居民未缴纳医保费用。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全年元/人。同时,由于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未达到国家要求的元标准,在年征收工作中一并补收10元/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牧区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出生90日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年医保缴费除税务机关集中征收或社区等集中代收外,居民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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