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年12月22日)
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市于年9月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市“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采用国家统一的调查标准,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调查”、无人机等技术,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成果获国家最终核查确认。历时3年,先后动员多人参与调查,汇集了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90.51万公顷(.67万亩)。其中,水田0.04万公顷(0.58万亩),占0.04%;水浇地87.72万公顷(.78万亩),占96.91%;旱地2.75万公顷(41.31万亩),占3.04%。全市耕地主要分布在河套平原地区。耕地面积由大到小依次是乌拉特前旗、五原县、临河区、乌拉特中旗、杭锦后旗、磴口县和乌拉特后旗。
位于年降水量mm以上地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的耕地35.15万公顷(.2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38.83%;位于年降水量-mm地区(五原县、杭锦后旗)的耕地27.98万公顷(.67万亩),占30.91%;位于年降水量mm以下地区(临河区、磴口县、乌拉特后旗)的耕地27.39万公顷(.78万亩),占30.2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8.52万公顷(.83万亩),占全市耕地的97.8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83万公顷(27.47万亩),占2.0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0.16万公顷(2.35万亩),占0.1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万公顷(0.01万亩),占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万公顷(0.万亩),占0.%。
(二)园地0.33万公顷(5.01万亩)。其中,果园0.18万公顷(2.69万亩),占53.58%;其他园地0.16万公顷(2.33万亩),占46.42%。园地主要分布在磴口县和乌拉特前旗,占全市园地的61.12%。
(三)林地51.67万公顷(.0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82万公顷(57.33万亩),占7.40%;灌木林地37.94万公顷(.12万亩),占73.43%;其他林地9.91万公顷(.59万亩),占19.17%。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年降水量mm以上的旗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79.60%。
(四)草地.83万公顷(.40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9万公顷(.30万亩),占92.42%;人工牧草地0.13万公顷(1.98万亩),占0.03%;其他草地29.41万公顷(.12万亩),占7.54%。草地主要分布在乌拉特中旗和乌拉特后旗2个旗,占全市草地的90.36%。
(五)湿地2.48万公顷(37.1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有其中4个二级地类。其中灌丛沼泽0.03万公顷(0.38万亩),占1.02%;沼泽草地0.96万公顷(14.41万亩),占38.74%;内陆滩涂1.49万公顷(22.40万亩),占60.24%;沼泽地0.0万公顷(0.万亩),占0.%。湿地主要分布在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等4个旗县,占全市湿地的81.5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87万公顷(.0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43万公顷(6.44万亩),占3.62%;建制镇用地1.71万公顷(25.69万亩),占14.43%;村庄用地7.48万公顷(.18万亩),占63.02%;采矿用地2.10万公顷(31.49万亩),占17.6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15万公顷(2.21万亩),占1.24%。
(七)交通运输用地6.04万公顷(90.5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24万公顷(3.67万亩),占4.05%;公路用地1.47万公顷(22.09万亩),占24.39%;农村道路4.30万公顷(64.50万亩),占71.21%;机场用地0.02万公顷(0.31万亩),占0.35%;管道运输用地0.万公顷(0.万亩),占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57万公顷(.6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24万公顷(18.61万亩),占7.97%;湖泊水面4.28万公顷(64.20万亩),占27.48%;水库水面0.22万公顷(3.26万亩)
来源:巴彦淖尔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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